在这些观点上,金斯伯格大法官是正确的。该裁决没有为未来评估强制 性提议的法官或立法者提供任何限制性原则。在评估政府间谈判错综复杂的政治层面时,“一看便知”的推理是行不通的,但无论是该裁决还是保守派大法官的异议都没有提供更多的东西。此外,这条规则完全行不通。目前没有哪届国会可以约束未来的国会选择,因此每一项支出权协议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预算年度内受到限制。但在做出这一裁决之后,国会永远无法修改支出权计划,除非有可能创建两条轨道——一条是为喜欢改变的州准备的,另一条是为喜欢原计划的州准备的(进一步修改后,将形成三条轨道,无限循环)。该裁决未能区分允许的修改和新计划修正案,导致每一项通过经验改进的交易都容易受到法律挑战。而让法院承担起确定复杂监管计划总体结构的责任是十分值得怀疑的,在这个计划中,立法能力达到顶峰,而司法能力则达到最低点。
尽管如此,该决定还是暴露了支出
权力谈判中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当各州不是从头开始选择加入或退出合作联邦制计划,而是围绕长期监管伙伴关系建立了大量基础设施之后,分析将如何转变。诚然,各州和我们所有人一样,有时必须在两个不受欢迎的选择之间做出令人不快的选择,但仅凭这一点不应该破坏真正的同意。但我们大多 台湾电话号码 数人的生活基础设施都是围绕着协议建立的,这些协议有望持续超过一个财政年度(尽管有裁员)。酋长的分析应该至少引起人们对各州偶尔处于脆弱地位的一点同情,这些州认真投资于突然改变的持续联邦伙伴关系。(事实上,那些同情《平价医疗法案》但对《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对持不同意见的州施加压力感到沮丧的人应该考虑如何区分它们。)
正确处理这些问题非常重要,因为美国治理的很多方面实际上是通过这种方式在州和联邦之间协商的。联邦主义的拥护者经常错误地认为美国联邦主义是一种“零和”模式,强调州和联邦行为者之间为争夺权力而进行的赢家通吃的竞争。但无数现实世界的例子表明,州和联邦权力之间的界限实际上是一个持续谈判的项目,它有效地利用了监管创新和跨辖区协同作用,这是我们联邦制度的标志。将州与联邦关系理解为主要通过谈判来调解,揭示了美国联邦主义的言论与现实之间日益扩大的差距——它为超越零和话语的麻痹性特征带来了希望。尽管如此,使整个系统发挥作用的一个核心特征是,政府间谈判必须通过真正的同意得到公平保障。
用不切实际的司法规则取代适当的立法
判断似乎不是最好的回应,但政治部门也可以做更多的事情来解决这个问题。为了确保在长期支出交易中获得 线数据库 有意义的同意,国会或许可以为解散的各州提供一个逐步淘汰期,以逐步减少之前的合作关系,而不必同时增加新的要求——有效地为自愿脱离州联邦伙伴关系的各州制定 COBRA 政策。这肯定会打破法院在批准新的国会计划的司法声明以明确进行司法联邦主义审查时造成的混乱局面。但在三个部门解释我们的联邦制度的宪法对话中,法院至少引发了一场有价值的对话,即在正在进行的政府间谈判中认真对待同意。
几乎所有美国人现在都知道,最高法院以 5 比 4 的投票结果支持了《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 版社美国分社将连续四周每周 法案》(“ PACA”)。奥巴马总统称赞法院的裁决确认了“一项基本原则,即在美国——地球上最富有的国家——任何疾病或事故都不应导致任何家庭陷入经济危机。”总统及其支持者告诉我们,PPACA 将为 3000 万没有保险的美国人提供医疗保险。从总统的角度来看,法院在全国独立企业联合会诉 Sebelius 案中的裁决保证了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