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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审判庭就斯诺登事件后电子

昨天,欧洲人权法院大规模监控(或批量拦截)问题做出了最重要的判决:老大哥观察等诉英国案(编号 58170/13等)和欧洲人权法院大审判庭诉瑞典案( 编号 35252/08)。这些判决延续了之前的审判庭判决,并且在很大程度上确认了之前的判决,更多信息请参见这里和这里。除了所有大型武装冲突案件外,这对判决是斯特拉斯堡案件中最重要的判决,尽管 CFR 案件与 BBW 案件非常相似。包括那些为英国提起诉讼的非政府组织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宣称,这些判决是“英国及其他国家所有人隐私和自由的重要胜利”,是一项“里程碑式的胜利”,这项判决确实“最终证实了英国数十年来的批量拦截行为都是非法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完全不是。这些判决并非如此——除非从 手机号码数据 最专业的意义上来说。如果非要用胜诉来形容这些判决,我相当肯定英国和瑞典政府的律师们不会非常不高兴。

点是与之前的大审判庭判决样

它们将大规模监控/批量拦截正常化。法院驳回了隐私权活动家自斯诺登爆料以来提出的此类监控计划绝对不合理的关键论点。相反,法院认为这些计划——或者至少是英瑞版本的计划——对成员国安全“有价值”且“至关重要”,尽管法院面前缺乏关于其实际运作情况的证据(BBW,第323、424段)。没错,法院在这两起案件中都认定存在违规行为,但 行为需要相对容易的修复;这两个监视计划大部分都符合《公约》的规定(“法院认为,瑞典批量拦截制度的主要特点符合《公约》对法律质量的要求,并认为在分庭审查时,该制度的运作在大多数方面都保持在“民主社会所必需的”范围内。”《联邦法规》第 373 段)。事实上,法院对英国批量拦截系统的审查是对其先前版本的审查,发现该系统存在一些缺陷,而不是对现行的、根据《2016 年调查权力法》已有很大改进的系统的审查,该系统很可能“在大多数方面”符合这些案件中规定的所有测试。

所以亲爱的读者们

这些案件并非隐私维权人士的胜利。所谓的“里程碑式胜利”(或大审判庭就斯 者说,没有胜利 敌。大审 印度尼西亚数据 判庭的 17 名法官中,除一名外,其余均接受了批量拦截的必要性和相称性(Pinto 法官尖刻地表示反对,并在最后感到格外惊愕(他的话不是我的,BBW sep. op. 第 60 段)。BBW 和 CFR 的另外三名法官(Lemmens、Vehabović 和 Bošnjak)以谨慎而细致的意见主张采取更注重隐私保护的方法,即使他们原则上接受了批量拦截。但 CFR 的两名法官(Kjølbro 和 Wennerström)根本没有 规行为,他们撰写了一份异常不合理的声明,其中他们只是记录了他们的投票。所以,不——这不是隐私的“里程碑式胜利”,而是大为什么不呢因为这 审判庭几乎一 网站上列出的所有数据 致通过的大规模监控在未来几十年的重大、最终正常化。这并不是说这一定是坏事,只是为了清楚起见,但这个问题不应该被曲解为铁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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