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8 年的总统竞选中,奥巴马候选人做出了有关移民的承诺,但他未能兑现。然而,这一承诺却为2012 年奥巴马竞选团队的移民政策提供了根源。他承诺将在担任总统的第一年提出“全面移民改革”。全面改革的确切含义尚未确定,但大致包括额外的执法,特别是针对雇主的执法、对许多居住在美国的非法移民的合法化、客工计划,以及可能改变合法移民到美国的资格基础。事实证明,具体细节并不重要,因为奥巴马在任职的头两年并没有将移民改革作为优先事项。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共和党控制着众议院,这使得任何重大移民立法都不太可能得到共和党众议院多数派和奥巴马政府的支持。奥巴马和民主党确实试图通过一种有限的合法化形式,针对儿时被带到美国并已从高中毕业的年轻人(梦想法案)。该法案虽然在众议院获得通过并得到美国参议员多数支持,但却未能克服共和党主导的美国参议院的阻挠。
蒂华纳-圣地亚哥的利内
亚移民亡灵纪念碑。摄影:Tomás Castelazo,2006 年。知识共享许可。
意识到全面改革不太可能,奥巴马越来越多地利用行政权力,将执法重点从可能从《梦想法案》中受益的年轻人以及 沙特电话 有合法移民或美国公民家庭成员的非法移民身上转移。在选举前的几个月里,奥巴马政府建立了为期两年的法律地位,允许儿时非法移民到美国的年轻人合法留在美国并工作。这些努力受到了移民限制倡导者的批评,但却是奥巴马 2012 年移民政策的核心;奥巴马呼吁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高效和公正”的移民制度。这些立场并不反映出他不再呼吁全面移民改革,而是策略性地认识到,在当代政治环境中,任何一方都不会在移民问题上妥协。奥巴马还利用总统权力反对试图使用州警察执行移民法的州法律,并在联邦法院挑战这些州的努力。
在竞选期间,罗姆尼州长并没有
强调他对移民政策的立场。这些立场包括大部分没有争议的立场,例如利用合法移民吸引更多高技能移民,以及使客工计划对雇主更有效率,但他很少具体说明如何实现这两个目标。然而,共和党初选将移民执法和支持州政府执行移民法的努力转移到了罗姆尼移民议程的核心。罗姆尼立场的核心是他支持“自我驱逐”,即法律和公共政策应该使非法移民在美国的生活变得非常困难,以至于他们会自愿返回原籍国。让非法移民的生活更加困难这一想法的核心是支持州法律,授权州和 其他议题 地方当局执行移民法。过去几年,许多州都通过了这样的法律。也许最著名的是亚利桑那州的 SB 1070,它是2012 年最高法院审查的主题。罗姆尼还承诺,如果《梦想法案》送到他担任总统的办公桌上,他将予以否决。
因此,两位候选人之间的移民辩论主要围绕如何处理居住在美国的非法移民问题展开。两位候选人都没有 香港领先 明确表态,是否应该像某些人提议的那样改变合法移民的标准(每年有超过一百万移民进入美国),或者美国是否应该扩大其移民项目,允许短期客籍工人移民到美国(罗姆尼呼吁提高移民项目的效率除外)。这些政策辩论都需要成为美国移民政策任何重大改革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