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主要见解
信心各不相同,新任经理觉得自己没有足够的能力进行早期干预。经理们往往缺乏必要的技能和支持;培训不连贯,通常侧重于程序合规性,而不是早期解决方案。
“非正式冲突解决”可能是一个深奥的概念:虽然管理者普遍支持这一原则,但他们往往不清楚它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而他们组织的政策和程序中缺乏明确的解释,也加剧了这一问题。
相反,当程序概述纪律处分或申诉回应的步骤时,管理人员会赞赏其提供的清晰度。他们可能依赖流程来解决这些问题,这并不奇怪,但研究表明,书面流程往往过于注重调查,而不是解决问题。
尽管承认适当的调查是纪律和申诉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研究表明,调查方式有时 目标电话号码或电话营销数据 存在问题。组织调查流程的复杂性给某些组织带来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负担,导致延误并增加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压力。讽刺的是,这些延误“挤占”了寻求非正式解决方案的时间,造成了紧张局势不断升级的恶性循环。
尽管Acas 的《纪律和申诉程序行为准则》规定调查的性质和范围应取决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但这种灵活性在实践中似乎并未始终如一地得到运用。
对实践和政策的启示
该报告呼吁各组织在政策中更加重视非正式解决方案,并建议有针对性的培训可以增强管理人员的冲突信心。此外,作者还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供 Acas 和其他人考虑:
如何在组织政策和程序中更加清晰地阐明“非正式解决方案”的概念,并为管理人员提供更明确的流程。
如何鼓励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从业者公平利用 Acas 准则和随附指南赋予的自由裁量权,以确保调查的性质和 你可以用你的 Catch-All 电子邮件做什么 程度适当,而不是遵循一刀切且可能过于复杂的方法。
众所周知,调解是一种有价值的工具,可以替代正式的纪律或申诉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研究中的案例研究组织的政策中,调解却基本上缺失。
除了法律问题之外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法律真空或保护空白是否应该由非国家武装团体的义务来填补。这或许取决于国家 香港领先 是否真的无法尊重、保护和实现相关人群的人权。当然,在许多情况下确实如此。然而,有时缺乏保护可能不是由于国家无力确保人权保护,而是由于其放弃责任。那么问题是,将人权交给非国家武装团体,尤其是由其普遍实施公共秩序,是否真的是更好的选择。这个问题可能没有统一的答案,但我发现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困境。尽管许多国家的人权记录远非完美,但我认为国家应该尽其所能履行其人权义务,只有在真正必要时才会将义务转移给非国家武装团体。在这方面,我对书中引用的一些民众对非国家武装团体维持公共秩序作出积极反应的例子感到难以置信。